泰國批准加密貨幣ETF納入嚴格監管框架

AI 市場總結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在泰國證券交易所(SET)上市本地加密貨幣ETF,並設有嚴格的投資者保障規則:被動追蹤價格、80%+資產配置於單一符合資格的幣種、由泰國持牌機構提供託管,以及對外國加密貨幣ETF的接觸、保證金及槓桿設限。初步合資格範圍僅限於比特幣及以太坊,並可能根據流動性及網絡安全性作出擴展。該框架在支持受監管的本地接觸同時,限制投機性資金流動。
影響等級
● 中
主要受影響標的
BTC/USDT-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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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多
立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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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正式為加密貨幣交易所買賣基金(ETF)開綠燈,但設定多項嚴格門檻。相關新投資產品的交易必須只可在泰國證券交易所(SET)進行。本地投資者現階段僅可接觸兩種加密貨幣:比特幣(Bitcoin)及以太幣(Ethereum)。監管機構表示,未來可視乎流動性、市值、底層網絡安全,以及投資者保障措施等因素,考慮擴大可納入名單。 根據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定,每隻加密貨幣ETF必須以被動式基金方式運作,追蹤相關加密貨幣價格。每隻ETF在每個申報年度內,平均須將最少80%淨資產投放於單一合資格加密貨幣。 基金的加密資產必須全數交由受泰國SEC監管、持牌的託管服務機構保管。加密投資管理可外判,但只限於持有數碼資產基金管理牌照的公司。按《泰國證券及交易法》,提供託管服務及其他從事數碼資產業務的公司亦可申請成為加密貨幣ETF的基金經理,但申請人需證明具備足夠財務資源、合資格人員及安全的營運系統。 在銷售及產品發行方面,監管限制同樣收緊。券商不得向零售客戶推介或提供海外加密貨幣ETF投資,除非該客戶屬高收入投資者。泰國亦禁止任何與海外加密貨幣ETF掛鈎的替代產品在當地作首次發行及發售,包括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監管文件指出,即使該海外產品同樣追蹤比特幣或以太幣,上述限制亦同樣適用。 對於在SET買入本地加密貨幣ETF的零售客戶,券商須在交易前清楚解釋產品風險,並要求投資者確認已理解相關風險。基金發行人亦須披露更詳細資料,包括投資架構、服務供應商,以及託管安排等。 為降低高波動市場出現過度槓桿的風險,監管機構同時禁止券商向客戶提供孖展貸款以購入加密貨幣ETF。券商亦被要求按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就資產配置向客戶提供建議。 此外,泰國SEC於9月已通過數碼資產交易的新要求。加密服務供應商須收集轉帳發送方及接收方資料,並核實所使用的非託管錢包(noncustodial wallets)之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