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擬規定:交易所接獲法院命令後7日內須披露客戶持幣

AI 市場總結
南韓最高法院正建議修訂民事執行規則,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在法院命令下達後七日內披露債務人持倉,並在送達後限制轉移。該框架統一了債權人對虛擬資產的查封、凍結及清算程序,並在一個主要零售市場擴大交易所的營運及合規負擔。短期內,這將提高市場對本地持有加密貨幣餘額的監管及交易對手摩擦的觀感。
影響等級
● 中
主要受影響標的
BTC/USDT-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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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就加密資產扣押新規進入公眾諮詢尾聲,意見徵集截止日為8月11日。根據最高法院提出的《民事執行規則》修訂草案,一旦交易所或其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收到法院命令,或需在7日內披露客戶資產持倉。 草案旨在建立統一程序,讓債權人可對債務人持有的虛擬資產進行凍結、識別及變現。按現行時間表推進,規則預計10月1日生效。換言之,自諮詢期結束起,交易所等機構約有7週時間,為更正式參與民事債務執行作準備。 若加密資產由託管機構持有,法院可先扣押債務人「請求交付該資產的權利」,而非一開始直接扣押代幣本身。命令送達後,服務提供者不得把相應資產轉回債務人,債務人亦會失去處分該請求權的能力。 在此基礎上,債權人可申請法院要求服務提供者披露其所持資產。交易所將需在一週內說明是否承認債務人的請求權,並交代資產種類與數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扣押、臨時處分或優先權等競合情況。 該框架可能對南韓這個全球散戶參與度極高的加密市場產生廣泛影響。至2025年2月,南韓五大交易所合共擁有1,629萬個帳戶,約相當於全國人口近32%;此數字亦高於2024年底持有本地上市股票的約1,420萬人。 一旦資產完成識別並凍結,法院可將資產分配予債權人,或下令出售變現。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可負責執行出售;資產亦可轉至執行官帳戶,或先兌換成更具流動性的資產後再處置。 對於由債務人自行掌控私鑰、直接持有的加密資產,執行難度較高。法院可禁止處分並命令轉移至執行官,但扣押效力須待執行官實際收取資產後才成立,私鑰控制權因而成為實務上的限制。 相關修訂亦被視為南韓完善加密市場制度化的一環。當局早前已引入虛擬資產用戶的法定保障,並正收緊交易所註冊及反洗錢要求,包括計劃擴大旅遊規則(travel rule)適用範圍,以及加強對個人錢包與穩定幣的監管。若扣押規則落實,將把監管延伸至民事債務追收領域。 草案並建議規則生效時,亦適用於已在進行中的案件,令8月11日諮詢截止至10月1日擬生效之間的過渡期,成為交易所應對法院命令、調整內部流程的關鍵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