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加密資產申報規則對接歐盟DAC8及經合組織CARF

AI 市場總結
立陶宛稅務機關更新加密貨幣申報規則,以配合歐盟 DAC8 及 OECD CARF,擴大對受規管服務提供者的盡職審查及記錄保存要求,同時避免對已在歐盟其他地區合規的企業作出重複申報。該框架訂立由 2026 年起在全歐盟範圍進行申報的時間表,並於 2027 年年中開始自動稅務數據交換。在營運層面,這將增加合規及系統負擔,並釐清何時與 EMT 相關的活動需要支付服務授權。
影響等級
● 中
主要受影響標的
BTC/USDT-0.37%
AI 觀點 · BTC/USDTAI 觀點
● 中性
立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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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nCatcher報道,立陶宛國家稅務監察局(State Tax Inspectorate)透過VA63號命令更新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的申報程序,明確界定申報範圍及操作標準,令本國規則與歐盟DAC8及經合組織(OECD)的CryptoAsset Reporting Framework(CARF)接軌。 按新規定,受監管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及本地加密業者須加強客戶盡職審查,收集用戶身份資料、交易紀錄與稅務居民身分資訊,並保存客戶識別號碼、交易日誌及賬戶結餘等記錄。已在其他歐盟成員國完成註冊及申報義務的機構,可獲豁免在立陶宛重複申報。 歐盟範圍的全面營運申報將於2026年1月1日啟動;平台於2027年收集的數據,預計自2027年年中起在成員國稅務機關之間自動交換。 新規不會調整立陶宛虛擬資產的資本利得稅率,但相關機構需更新客戶開戶(onboarding)流程及後端系統。另由3月2日起,若交易涉及電子貨幣代幣(EMTs),部分活動需額外取得支付服務授權,包括代客轉移EMTs,以及營運可促成第三方轉賬的託管錢包;EMT對EMT兌換及EMT兌法幣,則不會自動被界定為支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