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CEN因公眾疑慮撤回加密貨幣混幣申報建議
AI 市場總結
FinCEN撤回其擬議的加密貨幣混幣報告規則,以及其於2023年作出的"主要洗錢關注"認定,降低了私隱相關交易流在短期內的監管壓力。評論者對過於寬泛的定義及沉重申報負擔的憂慮,似乎影響了這次撤回。儘管現行的AML、SAR及Travel Rule要求仍然存在,這一轉變應可透過降低合規不確定性,溫和改善整體加密貨幣的風險情緒。
影響等級
●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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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於10月5日表示,將撤回一項針對加密貨幣「混幣」(crypto mixing)的紀錄保存及申報規則建議。混幣泛指透過各種技術掩蓋交易的來源、去向或金額。FinCEN同時撤回其於2023年作出的結論:把「跨境混幣」界定為「主要洗錢關注類別交易」。
根據撤回通知,文件預定於10月6日刊登於《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並於刊登當日起生效。FinCEN指出,外界意見主要擔憂建議中的定義過於寬泛,或會抑制合法活動,並令金融機構承擔沉重申報負擔。
按原建議,規範不僅針對專門混幣服務,亦涵蓋更廣泛情境,要求金融機構就符合條件的交易及其客戶作出申報;即使使用不同協議或服務,亦一律適用。舉例包括:資金集中池(pooling)、以程式碼協調交易、拆分轉帳、透過一連串一次性錢包路由資金;亦包括在加密資產之間兌換及加入由用戶主動觸發的延遲等。
申報義務亦擬涵蓋本土金融機構:如其知悉、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加密交易涉及在美國境外進行的混幣活動,且交易須「由、透過或向」該機構發生,並涉及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內的混幣或與其相關,即屬受規管交易。定義同時排除部分銀行、券商交易商(broker-dealers)及金錢服務業務(money services businesses)在內部處理交易時的流程,只要相關機構保留來源及去向紀錄,並在法律要求下提供該等紀錄,便不在此列。
在原規劃下,用戶錢包私隱風險主要源自機構提交的報告。報告將包括錢包地址、交易哈希(transaction hashes)、IP地址,以及機構掌握的客戶身份資料;機構亦須就合規情況作出文件紀錄。
FinCEN強調,撤回建議不代表放寬現行監管框架。現有指引仍要求受涵蓋的加密貨幣匯款服務(money transmitters)辦理註冊、建立以風險為本的反洗錢計劃、執行適用的客戶審查、保存紀錄並提交可疑活動報告。符合條件的轉帳亦仍受「資金旅行規則」(Funds Travel Rule)約束。
指引亦區分兩類「匿名化」安排:一是接收並再傳送價值的匿名化服務;二是提供匿名化軟件的供應商。單純提供工具本身不必然構成匯款人,但若營運傳輸業務則可能構成。至於使用非託管錢包(unhosted wallet)的用戶,如僅以自身名義支付貨品或服務費用,亦不會僅因該行為而被視為匯款人。
FinCEN同日亦提及另一項於2020年12月發布、涉及非託管錢包的獨立規則建議。2024年春季監管議程早在2024年4月12日已把該建議列為撤回;最新通知進一步表示,FinCEN將不再就該建議採取後續行動。
FinCEN表示,將持續監察混幣活動在洗錢、恐怖分子融資及其他非法用途方面的風險,並可能採取進一步措施。金融機構在評估涉及私隱的交易時,現有法定及合規義務仍然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