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擬新規: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於協議層內建制裁執行機制

美國財政部旗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與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提出聯合規則制定建議,要求數碼資產企業,特別是獲准作支付用途的穩定幣發行人,把制裁執行、交易封鎖及監察功能直接寫入協議程式碼。 該建議已於4月10日刊登於《聯邦公報》。文件主張把合規要求由事後、外圍的管理措施,轉為嵌入基礎設施的自動化、持續性執行。 按建議內容,穩定幣發行人將被界定為《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下的金融機構,須建立完整的反洗錢(AML)及反恐融資(counterterrorist financing)計劃,並設立涵蓋風險評估及內部測試的正式制裁合規制度;同時需配備技術系統,以便即時凍結、封鎖及拒絕不合規交易。 業界回應指出,新規或帶來可觀的前期合規成本,可能令資本較雄厚的企業更具優勢,並推動行業加快整合;同時亦為區塊鏈分析與風險評估等合規科技(compliance-tech)服務供應商帶來新增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