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監會列明加密應用免註冊經紀商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交易及市場部門表示,在特定條件下,去中心化金融(DeFi)前端、錢包應用程式及加密資產聚合器等交易介面,可在毋須以經紀商(broker-dealer)身份註冊的情況下營運。按美國證券法,凡促成或安排證券交易的實體,一般可能需要向SEC註冊為經紀商。SEC職員於4月13日發表聲明指出,只要符合列明要求,職員將不建議就未註冊而運作的部分供應商採取執法行動,形同一個有期限、附帶條件的職員「不反對」安排。
SEC職員的指引將適用對象定義為「受涵蓋用戶介面供應商」。要免除經紀商註冊,介面須僅作中立工具而非交易中介:不得推介特定交易、不得提供投資建議;若介面展示多種交易執行方式,排序必須採用客觀標準(如價格或速度),不可用「最佳選項」等主觀陳述。收費亦須清晰一致,不得因所選資產或路徑而改變。若供應商與交易場所有關聯,必須清楚披露並以公平方式對待。
聲明同時訂出較廣泛的披露責任,包括清楚交代未註冊身份、收費結構、利益衝突、系統運作機制、網絡安全控制及介面限制。文件亦明確列出會觸發經紀商身份的行為,例如代為執行交易、處理客戶資產、提供投資意見或就交易進行談判。
該聲明不具法律約束力,但反映SEC職員的執法取態,並在更全面監管措施出台前提供過渡指引。相關安排除非被新規則取代,否則將於五年後失效。
另外,SEC在主席Paul Atkins領導下,正推進名為「Reg Crypto」的擬議框架,現正由美國白宮管理及預算辦公室資訊與監管事務局(OIRA)審閱。方案擬為早期加密初創提供豁免安排,在《1933年證券法》下建立更具結構的代幣集資機制,並提出「安全港」訊號,說明代幣何時可由證券狀態過渡。新框架亦與美國加密監管現代化及跨機構一致監督的方向相連,包括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