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要求加密貨幣企業須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牌照

立陶宛央行(CBL)於 12 月 26 日警告,該國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必須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牌照,否則將面臨後果,Cryptopolitan 報道。所有提供加密貨幣相關服務的實體均須持有授權,以符合立陶宛執行的歐洲監管規則;CBL 表示,不合規平台在 2026 年將被視為非法。監管機構已為現有營運商(包括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及錢包供應商)提供過渡期,該期限於 2025 年底屆滿,CBL 重申此規定為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