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修例將加密貨幣納入金融工具監管
日本政府據報已批准修訂《金融商品交易法》的法案,擬首次把加密貨幣正式重新界定為「金融工具」,監管重心由《支付服務法》轉向金融商品框架,以配合數碼資產由支付用途走向投資用途的市場變化。
法案重點包括禁止利用未公開資訊進行交易,以打擊內幕交易並提升市場透明度。按建議制度,加密貨幣發行方須每年披露相關資訊;現行已登記的營運者亦將由「加密資產交易所業務」重新分類為「加密資產交易業務」,以反映其投資屬性。
罰則方面,未登記銷售者最高可被判監10年;最高罰款擬由約1.88萬美元(300萬日圓)上調至6.28萬美元(1,000萬日圓)。如法案在本屆國會會期內通過,預計將於2027財政年度起生效;金融廳(FSA)亦將按新法例對加密資產加強監管,令其監管定位更接近傳統證券。
在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財務大臣片山皐月表示,政府將因應金融及資本市場變化擴大成長資金供應,同時確保市場公平與透明,並加強投資者保護。
監管改革同時配合另一項稅制建議:把加密貨幣收益最高稅率由55%下調至20%,與日本股票資本利得稅看齊。市場人士認為,此舉反映「收緊合規、減輕稅負」的雙軌策略,或有助日本在強化監管之餘,為加密業務提供更具吸引力的營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