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與CFTC以「解釋性規則」加速推進美國加密資產監管
美國監管機構正透過「解釋性規則」(interpretive rules)加快推進加密資產監管,釋出政策將以更快節奏落地的訊號,取向是先提供即時清晰指引,較少依循傳統冗長的正式立法式規則制定程序。
重點摘要:
- 美國政府問責辦公室(GAO)點名以快速途徑處理加密資產規則,帶動市場對監管推進的預期升溫。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採用解釋性路徑,為數碼資產擴張降低程序摩擦。
- 新框架被形容可降低發行門檻,有利更廣泛採用與規模化。
GAO:規則以解釋性措施推出,可即時生效
GAO一份審視文件交代,美國監管機構如何推進加密資產政策,但不對規則本身作價值判斷。作為國會監督機構的GAO,於4月8日就CFTC與SEC聯合規則發布報告,確認其採用的程序路徑,重點在監管策略與推行方式,而非評估其在數碼資產市場的政策成效。
報告指出,兩個機構將該規則定性為「解釋性措施」,是理解其快速推行的關鍵。報告引述內容稱:"This rule provides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definition of 'security' as applied to crypto assets."(本規則就'證券'的定義如何適用於加密資產作出解釋。)該分類將決定適用哪些法律要求,以及哪些要求可被繞過。GAO在文件中記錄此一定性,等同確認監管機構選擇以更快、阻力更低的方式,在現有證券法架構內引入加密資產指引,並得以避開針對重大金融規則的標準程序。
報告亦寫道:"The Agencies determined that the interpretation in this rule may take effect immediately pursuant to 5 U.S.C. § 808(2) because it is an interpretive rule and thus exempt from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s notice and comment requirements." 其中5 U.S.C. § 808(2)屬《國會審查法》(Congressional Review Act)條文,容許機構在合理化繞過延遲要求的情況下,讓特定規則即時生效。
GAO同時記錄:"In its submission to us, the agencies indicated that they did not publish a proposed rule or solicit public comments." 對市場參與者而言,這反映監管更偏向以速度與明確度為先,較少進行長時間公開諮詢。
成本效益分析未做仍主張可降成本
GAO亦提到,監管機構在描述規則的經濟影響時,未有配套正式分析。根據GAO,兩機構認為該框架"should reduce costs for issuers of digital securities and crypto assetrelated securities."(應可降低數碼證券及與加密資產相關證券發行人的成本),同時表示不需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這反映加密資產監管的常見做法:以解釋性指引推進政策目標,同時把程序性責任降至最低。
GAO的角色在於向國會提供可視度並記錄相關主張,而非替其背書。整體而言,該審視可視為一個程序檢查點:一方面讓國會掌握監管推進方式,另一方面亦展示監管機構如何建構加密資產政策架構。報告指出,機構會按加密資產的"based on their characteristics, uses, and functions"(特徵、用途及功能)進行分類,以系統化方式對齊證券法要求。
雖然GAO未評估成效,但報告確認,美國監管機構正動用解釋權限加速加密資產規則落地。此趨勢有望在往後一段時間持續影響市場結構與合規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