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協議更新] 
最新修訂時間:2026年5月8日(UTC-4) 

BINGMEX 服務協議

 

1. 前言

1.1. 本協議由您(以下稱「您」、「您的」或「使用者」)與 Bingmex Limited(「Bingmex」、「我們」、「我們的」或「我方」)共同訂立,並規範您參與由 Bingmex 維護與執行之交易活動及產品。當您存取、使用或點擊「我同意」任何 Bingmex 提供之服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理解並確認接受本協議(「條款」)內所有條款與條件,以及任何風險揭露聲明,及其他我們不時提供並得自行修訂之條款、協議、通知等。此外,當您使用我們服務的某些功能時,還需遵守適用於這些功能的附加條款。

1.2. 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因其規範您對服務的使用。本條款包含重要規定,包括要求所有索賠必須透過具約束力之仲裁解決的仲裁條款。仲裁條款的內容載於下文第 16 條。如同任何資產,數位資產價值可能上漲或下跌,且買賣、持有或投資數位資產可能存在重大風險,導致您蒙受資金損失。透過使用服務,您確認並同意:

(a) 您知悉進行數位資產交易相關風險;
(b) 您自行承擔使用本服務及交易數位資產所涉及的一切風險;以及
(c) Bingmex 對任何此類風險或不利結果概不負責,亦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透過任何身份存取、使用或嘗試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確認接受並同意受本使用條款的約束。若您不同意,請勿存取或使用服務。

 

2. 協議條件

Bingmex 保留隨時自行修改或變更本條款之權利。 Bingmex 將透過更新修訂後條款及變更本頁面「最新修訂時間」來通知此類變更。任何修改或變更將於公告或向用戶發布後立即生效。因此,您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接受修訂後協議及規則。若您不同意任何修改,必須停止使用服務。 Bingmex 建議您定期查閱條款,以確保了解適用於您存取及使用服務之條款與條件。


3. 資格限制

3.1. 僅完成身份驗證(KYC)的使用者方有資格存取服務。若您透過第三方經紀商或平台獲得存取權限,我們得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該第三方執行的 KYC 認證,惟其須符合我方合規標準。

3.2. 您理解並同意,Bingmex 提供之資訊與服務不得提供予任何司法管轄區內法律禁止使用此類資訊與服務之個人或實體,亦不得為其利益而使用,且我們未獲授權提供此類資訊與服務之司法管轄區亦同。

3.3. 您理解並確認,若經判定您虛假陳述所在地或居住地,我們保留權利採取任何適當措施以遵守此限制或相關司法管轄區法律,包括立即終止任何服務及強制平倉任何未平倉持倉。

3.4. 使用我們的服務,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您:

(a) 已年滿 18 歲或已達適用法律規定可訂立具約束力合約的法定年齡;

(b) 為具有完全法律行為能力及權限可訂立本條款的個人或法人;且

(c) 過去未曾被暫停或取消使用我們服務的資格。

3.5. 若您以某法人實體的員工或代理人身分,代表該法人實體簽訂本條款,您聲明並保證,您擁有使該法人實體受本條款約束所需的一切權利及授權。

 

4. 產品與服務

4.1. Bingmex 提供的服務允許你交易現貨代幣、永續合約及以事件為基礎的衍生合約(「事件合約」),其參考以下資產類別:

(a) 外匯(FX);
(b) 大宗商品;
(c) 股票;
(d) 事件,即特定現實世界事件、條件或指標的發生、未發生或量化結果,包括但不限於政治、經濟、社會、體育、氣候、金融或其他現實世界事件;
(e) 以上述任一項或多項作為標的組成部分的其他產品(例如指數);及
(f) Bingmex 可能不時在平台上提供的其他資產類別、工具或合約類型,
(統稱為「服務」)。

4.2. 請注意,某些產品可能為合成性質,不代表實際持有標的資產。 Bingmex 不就這些產品的任何權利作出保證,您不得就此向 Bingmex 主張任何權利。  

 

5. 訂單

5.1. 訂單

當您透過我們提供的服務下達交易指令(以下稱「訂單」)時,您的訂單將會被納入我們的訂單簿中,以便與其他使用者的訂單進行撮合。如果您的全部或部分訂單與另壹個使用者的訂單匹配,服務將執行交易(「交易」)。交易執行後,您將獲通知訂單已因完全執行而關閉,或更新以反映訂單部分成交情況。訂單將保持開放直至完全執行或依下方第 5.2 條取消。為執行交易,您授權 Bingmex 暫時控制您於交易中處分之數位資產。

5.2. 取消

您僅得於訂單與其他用戶訂單撮合前,取消透過服務發起之訂單。一旦您的訂單與其他使用者訂單撮合,您不得變更、撤回或取消 Bingmex 完成該訂單之授權。若訂單部分撮合,您得取消未撮合部分,除非且直至未撮合部分已撮合。 Bingmex 保留在您提交訂單後拒絕任何相關取消請求的權利。若您數位資產不足履行訂單,Bingmex 得全數取消訂單或執行可被數位資產涵蓋之部分訂單(於每種情況下,皆扣除下文第 5.3 條所述與交易相關應付予 Bingmex 之任何費用)。

5.3. 費用

您同意於提交訂單時支付 Bingmex 所列明的費用。 Bingmex 可自行全權決定不時更新該等手續費。任何更新後費用將自生效日起適用於之後發生之所有成交或其他交易。您授權 Bingmex 從您處扣除任何款項,以支付您依本條款所欠的任何適用費用。若您的數位資產餘額不足以支付依本條所應支付予 Bingmex 的費用,您同意應盡快補足該等數位資產(且最遲不得超過該費用到期後三(3)個工作日),以使 Bingmex 得以成功扣除相應費用。如不及時處理,Bingmex 有權自行決定暫停或取消服务,並將未支付的費用視爲您欠 Bingmex 的債務,由此透過 Bingmex 可採取的法律手段來收回欠額。任何未付費用之利息,以及因追討未付費用產生之一切成本與費用,應由您全額承擔並以賠償基準支付予 Bingmex。
 
 

6. 合約交易

6.1. 合約交易可能作為我們服務的一部分提供(視具體產品而定),並由我們全權決定是否開放。您可能需要存入數位資產作為擔保(「保證金」)才能建立並維持合約交易部位。

6.2. 合約交易風險極高。透過使用任何涉及合約交易的服務, 
即表示您了解並同意自行承擔存取及使用該等服務所涉及的風險:

(a) 交易市場極度波動,並在流動性、市場深度及交易動態方面快速變化。使用槓桿對您有利有弊,既會造成巨大損失,也會帶來巨大收益。

(b) 在特定市場條件下,您可能會發現難以平倉,或無法平倉。例如,市場流動性不足或 Bingmex 發生技術問題時,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

(c) 由於市場條件可能會導緻您無法執行該等訂單,指定價格下單並不壹定會將您的損失限製在預期金額。

(d) 合約交易並無任何可保證避免損失的措施。您可能會損失超過已存入保證金的金額。

6.3. 此外,選擇使用任何合約交易服務即表示:

(a) 您聲明並保證了解合約交易的相關風險,並對在 Bingmex 平台上的所有交易活動自行負責。請勿進行超出您財務能力的交易。

(b) 即使 Bingmex 顯示不正確的訊息,您需對所有倉位真實狀態的了解負全部責任。

(c) 您同意按照 Bingmex 的要求存入並維持足夠的保證金來進行合約交易。若未能維持足夠保證金或履行義務,您作為保證金存入的數位資產可能會被強制平倉。

(d) 即使 Bingmex 有能力強制平倉,也無法保證能完全止損。若平倉後您的數位資產不足以履行義務,您仍需補足任何差額。

(e) Bingmex 可自行決定採取措施來減輕您的潛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我們的服務規則重新分配平倉後剩餘的保證金。

(f) 當 Bingmex 進行系統維護時,您同意需自行管理所有未平倉部位,包括決定是否繼續持有或平倉。  

(g) 您同意所有交易和借貸行為都是以您個人名義進行,並需對自己的交易活動負全責。 Bingmex 對於因您使用任何服務,或因您未能了解一般使用數位資產或使用我們服務相關風險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h) 您了解當觸發平倉時,所有未成交訂單將立即取消。您可能會損失所有部位和用作保證金的數位資產。若 Bingmex 無法完全平倉所有倉位,將啟動保險基金和/或交易對手平倉機制。 Bingmex 會採取合理措施避免交易對手強制平倉,並在交易對手強制平倉發生時,盡量降低其潛在影響。但由於市場波動和高槓桿特性,完全避免這種情況是不可能的。爲了盡可能提供最佳的用戶體驗,我們會盡最大努力將交易對手平倉的情況減到最少。  

(i) 由於網路延遲、電腦系統故障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導致服務執行延遲、暫停或偏差,Bingmex 將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保(但不提供任何保證或承諾)Bingmex 的服務執行系統穩定且有效地運作。若因上述因素導致最終執行結果與您的預期不符,Bingmex 不承擔任何責任。
 
 

7. 事件合約

7.1. 事件合約是一種金融衍生工具,其價值取決於特定事件或條件的結果,並依照上市時訂定的規則進行結算。事件合約依適用法律作為金融商品提供,非賭博產品,且不賦予對任何標的事件、個人、實體、資產或結果的任何所有權、表決、治理、參與或其他權利。

7.2. 事件合約的結算,將由 Bingmex 以商業上合理的標準與判斷,參考 Bingmex 指定的一個或多個資料來源、出版物或預言機來決定。如遇歧義、爭議、資料修訂、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預見情況,Bingmex 的決定應為最終決定並具有約束力。

7.3. 若 Bingmex 基於合理判斷並自行決定,認為下列情形成立,Bingmex 可隨時暫停、作廢、取消、修改或限制任何事件合約的交易:

(a) 標的事件受到破壞;

(b) 市場完整性面臨風險;

(c) 可靠的結算資料不可得;

(d) 出現監管方面的疑慮;

(e) 繼續履行該合約將屬違法或不適當;或

(f) 出於 Bingmex 認為有必要以保護其權益、履行合規義務或維護服務完整性的任何其他理由。

7.4. Bingmex 得自行決定限制或禁止特定類別的事件合約,包括但不限於涉及犯罪活動、人身傷害、選舉或政治結果的事件,或 Bingmex 認定可能涉及法律、道德、聲譽或監管風險的任何事項。

7.5. 對於每一項事件合約,Bingmex 可能會在上市時公布指定的資料來源。使用者承認結算可能依賴第三方資料提供者,Bingmex 不對該等資料的錯誤、延遲或修訂承擔任何責任。

7.6. 事件合約不得提供給在該等產品被禁止或受限之法域的居民。 Bingmex 保留進行地理封鎖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存取的權利,以確保遵守適用法律。

7.7. 除另有規定外,事件合約的交易槓桿倍數最高為 2 倍。適用於合約交易的保證金要求、強制平倉程序及風險提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第 6 條),同樣適用於事件合約。


8. 交易規則

8.1. 禁止使用者使用多重身分與別名跨裝置從事非法套利(包括但不限於賺取手續費、佣金、贈金、對沖等)。 Bingmex 將對系統偵測到從事非法套利的使用者採取相應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禁止存取服務、凍結資產、要求實名認證等。

8.2. 為保障普通使用者的正常交易體驗,Bingmex 會對被系統檢測出使用超短線交易(频繁做超短線開倉平倉)的使用者保留行使以下措施的權利:

(a) 立即終止您使用本服務的權限;

(b) 將構成超短線交易活動的所有交易判定爲無效(即視為未曾發生,作廢處理);

(c) 增加您的持倉時間(即您只能在經過一段時間後平倉);或

(d) Bingmex 認為適當以保護其權益的其他措施。

8.3. Bingmex 嚴格禁止不公平交易行為。如您在使用服務時有以下行為,Bingmex 保留酌情決定採取其認為適合的措施的權利:

(a) 參與價格操縱或任何其他惡意市場行為;

(b) 利用服務的任何漏洞或其他不合理手段損害其他使用者或 Bingmex 的權益;

(c) 參與 Bingmex 自行酌情認定為不公平交易行為的任何其他活動。

8.4. 若使用者為專業券商或交易商、或其員工,須依照所屬國家法律法規,在 24 小時內書面告知 Bingmex 其身份。若未遵守此規定,將導致無限期暫停或終止存取本服務,且帳戶的所有資產和交易利潤將被沒收。如因使用者違反相關職業道德或授權規定,在未進行適當和必要的披露情況下繼續使用本服務,而導致 Bingmex 遭受損失或損害,使用者需承擔相應責任。  

8.5. 若 Bingmex 發現使用者是透過非法、詐騙、未經授權或 Bingmex 全權認定違反本條款的其他方式存取服務,Bingmex 保留絕對權利沒收使用者所有資產及交易收益,並可依其全權酌情決定的期限,禁止該使用者進一步使用服務。

8.6. Bingmex 嚴禁使用者破解接口協議或使用未經授權的方式與程式 API 交互(公有 API 接口檔案除外)。一經發現,Bingmex 保留採取以下措施的權利:

(a) 永久或於一定期間內禁止提交訂單;

(b) 視所有 API 交易訂單及/或交易為無效(即視為未曾發生,作廢處理);  

(c) 根據當前市場價對所有 API 交易訂單進行一鍵平倉。

 

9. 條款修訂

9.1. 本條款可能會時不時修改。例如,我們可能需要新增條款,或修改現有條款,以以反映以下變動:

(a) 我們的業務、服務或產品,或其提供方式之變更;

(b) 我們所使用的系統之變更;及/或

(c) 適用法律、法規或業界建議之變動。


9.2. 我們亦可能因上述未列明的其他原因而進行修改。

9.3. 如本條款新增或修改任何條文,我們將採取合理措施向您提供適當通知,包括透過我們的網站。若您在變更發布後繼續使用本服務,則視為您已接受並同意該等變更。

9.4. 我們可能隨時、無論是否另行通知,修改、暫停或永久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我們保留在任何時間出於任何原因,中止、重新設計、修改、強化、變更或修補本軟體和/或本服務之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其結構、規格、外觀與風格、導覽方式、功能及其他要素。您同意,對於我們對全部或部分服務所作的任何修改、暫停或終止,我們對您或您所代表的任何第三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10. 責任限制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服務、BINGMEX 的資料以及由 BINGMEX 或代表 BINGMEX 提供的任何產品、服務或其他項目,均按「現狀」及「可用」基礎提供。
BINGMEX 明確聲明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擔保,且您亦同意放棄任何該等擔保,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特定用途之適用性、所有權、不侵權擔保,或基於履約過程、交易過程或商業慣例所產生之擔保。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情況下,BINGMEX 對網站、服務或 BINGMEX 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可靠性、有效性、無錯誤或無病毒或其他有害成分不做任何聲明或保證。 BINGMEX 不保證任何訂單會被執行、接受、記錄或保持未完成狀態。除本協議規定的明確聲明外,您在此確認並同意在使用和存取本服務時沒有依賴任何其他書面、口頭聲明或協議。
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您特此理解並同意,Bingmex 不會對因以下事項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責任:
(a) 數位資產價格資料的任何不準確、瑕疵或遺漏;
(b)該等資料傳輸中的任何錯誤或延遲;
(c) 任何該等資料中斷;以及
(d) 因其他使用者的作為、不作為或違反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損害。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ingmex 及其股東、成員、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律師、代理人、代表、供應商或承包商在任何情況下均對因本服務、本服務的任何履行或不履行、由 Bingmex 提供或代表 Bingmex 提供的其他產品、服務或其他項目引起的任何附帶、間接、特殊、懲罰、後果或類似的損害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數據、信息、收入、利潤或其他業務或財務利益的損失)概不負責。無論是根據合同、法規、嚴格責任還是其他理論,即使 Bingmex 已被告知存在損害的可能性,除非最終司法裁定此等損害是由 Bingmex 造成的重大過失、欺詐、故意不當行為或故意違法行為造成的。部分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附帶或間接損害,故上述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縱有前文所述,Bingmex 及其各自股東、成員、董事、高階主管、員工、律師、代理人、代表、供應商或承包商,因服務、任何服務之履行或不履行、或任何由 Bingmex 或代表 Bingmex 提供之其他產品、服務或其他專案所引起或與之相關之責任,無論基於契約、制定法、嚴格責任或其他理論,均不得超過您在導致責任產生之事件發生前六(6)個月內向 Bingmex 支付之費用金額。

 

11. 可分割性

若本條款中的任何條文經法院或具管轄權之主管機關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其他條文仍應保持完全有效。任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條文應在符合原始意圖的前提下,調整至最小限度以使其具有效力並可執行。


12. 智慧財產權

12.1. Bingmex 服務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服務標章、商業名稱、標誌、軟體、介面設計、原始碼、版面配置以及任何衍生作品,均歸 Bingmex、其關係企業或其授權人所有,並受適用智慧財產權法律及條約保護。

12.2. Bingmex 授予您有限、非專屬、不可轉讓且可撤銷的許可,僅可依據本條款為個人或內部商業用途存取和使用服務。

12.3. 未經 Bingmex 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

(a) 修改、複製、散佈或商業利用其服務或其內容的任何部分;

(b) 對服務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或試圖擷取與服務相關的原始碼;

(c) 移除或變更任何所有權聲明或品牌標誌;

(d) 以暗示 Bingmex 背書或與 Bingmex 存在關聯的方式使用 Bingmex 的智慧財產權。

12.4. 您向 Bingmex 提交的任何反饋或建議,Bingmex 可不受限制地使用,您在此將該等反饋所可能擁有的任何權利轉讓予 Bingmex。


13. 資料保護與隱私

使用 Bingmex 的服務即表示您同意 Bingmex 收集、使用及轉移您的個人資料,包括在為遵守法律義務或服務運作所需時,將其轉移至您所屬司法管轄區以外地區。

 

14. 稅務

您應自行判斷並履行因使用本服務而產生的稅務責任,包括依您所在地區的法律進行申報。 Bingmex 可依法代扣代繳或申報稅項,但不提供稅務建議,亦不對您個人的稅務義務承擔任何責任。

 

15. 無第三方權利

除非另有明確規定,本條款不授予任何第三方(無論基於合約法或其他法律)任何權利。

 

16. 適用法律與司法管轄權

16.1. 本條款應以香港法律為準據法,並依香港法律解釋。

16.2. 您與 Bingmex 同意透過終極且具有約束力的最終仲裁解決所有與本條款(包括涉及其存在性、有效性、終止性或我們提供的任何服務或產品以及我們做出的任何聲明有關的問題)相關的任何索賠,但另有規定者除外。

16.3. 在提出索賠之前,您同意以非正式方式先透過提供給您的相關聯絡方式聯繫 Bingmex 解決糾紛。如果我們無法在收到通知後的 60 天內解決您的索賠,您可以根據以下規定透過仲裁或香港小額索賠法庭(「SCT」)尋求救濟。

16.4. 在根據上述第 16.3 條以誠意努力解決該等爭議之後,你或 Bingmex 均可將爭議提交由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管理之仲裁以作最終具約束力的裁決,該等仲裁程序應依據被視為藉參照而併入之 HKIAC 管理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庭應由 HKIAC 指定的單一之仲裁人組成。仲裁聆訊語言需為英語,仲裁所在地或法定地點需為香港。對任何仲裁裁決的判決可以在對該裁決敗訴壹方(或該方的資產)擁有管轄權的任何法院做出。


17. 其他條款

17.1. 獨立締約方:Bingmex 為獨立承包商,非您的代理人。本條款不應解釋為雙方存在聯營、合資、合夥或特許關係。  

17.2. 完整協議:本條款構成雙方關於使用服務的完整協議,並將取代雙方先前的所有協議,無論為書面或口頭形式。雙方之間的交易慣例或習慣不得用於修改、解釋、補充或變更本條款。  

17.3. 不可抗力:若因超出 Bingmex 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原因或情況,導致 Bingmex 延遲或未能依本條款要求履行,Bingmex 概不承擔責任。  

17.4. 可分割條款:若本條款部分內容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本條款其他規定的效力,且無效或不可執行部分應在最大可能範圍內生效。  

17.5. 轉讓:未經我們事先書面同意,您不得轉讓或移轉任何使用服務的權利,或您在本條款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包括因法律效力或與任何控制權變更相關而進行者。 Bingmex 可無需通知或取得您同意,轉讓本條款下的任何或全部權利或義務。  

17.6. 棄權:壹方未能要求履行任何條款不會影響該方此後要求履行的權利。同時,放棄追究違反本使用條款或者本適用條款規定的行為和違規行為並不構成對後續違約、違規行為的棄權,對條款本身的棄權。  

17.7. 第三方網站免責聲明:服務中包含的第三方網站連結(包括 Bingmex 合作的網站和平台)不構成 Bingmex 對其產品、服務或資訊的背書,Bingmex 亦不保證其資訊的準確性。由於 Bingmex 對第三方網站的使用條款或隱私政策無控制權,您應仔細閱讀並理解該政策。

 

18. 使用語言

本服務協議可能以不同語言發布。如有任何差異,請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