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擬為零售基金加密資產敞口設10%上限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提出新方案,計劃容許獲授權投資基金以受控方式配置加密資產,擬開放部分UCITS及指定非UCITS零售基金,最多可將資產的10%投放於加密資產交易所買賣票據(ETN)。監管機構稱,此舉旨在收窄零售投資者與基金產品之間的監管落差,同時維持投資者保障及市場秩序。 有關建議載於FCA季度諮詢文件,屬英國推動零售層面加密產品規則現代化的一部分,並參照國際做法調整零售投資者的加密資產接觸途徑。FCA早於8月已撤銷零售投資者買賣加密ETN的禁令,今次再就基金層面的配置上限提出框架,意味加密相關產品面向家庭及一般投資者的監管將更趨一致。 FCA將10%上限定義為較保守的限制,目標是在回應投資者「當代」需求與保障消費者之間取得平衡,讓基金經理可在不削弱風險控制與投資者保障的前提下,向零售市場提供有限度的加密敞口。FCA亦指出,鑑於加密資產具投機性,不認為以零售為主的基金適宜持有「顯著」加密倉位。 按建議,零售基金如配置加密ETN,需證明相關投資與基金已披露的投資目標及風險概況一致。FCA同時區分零售與非零售產品:未受規管及合資格投資者計劃可投向更具投機性的資產,毋須受10%上限約束,但此類基金不得向零售投資者推廣或銷售。 此外,FCA提示或會對以長期資產為主的基金(例如物業)施加額外限制,特別是在以零售投資者為目標時,因其投資目標可能與加密資產不相符。是次諮詢期為5星期,截止日期為7月13日。除加密ETN方案外,FCA亦就兩項議題徵求意見:是否應禁止以長期資產持有為主的基金接觸加密資產,以及如何確保基金層面的風險披露與投資目標保持一致。 監管背景方面,英國近月加密監管力度加強,英倫銀行與FCA正就穩定幣、託管及質押(staking)等工作流同步推進。英倫銀行亦表示,因應業界意見,正重新檢視其擬議的穩定幣監管安排部分內容。當局期望在牌照制度、監督與消費者保障之間建立更連貫的規則體系,相關政策討論亦涉及跨境監管差異及與歐盟MiCA的銜接問題。 對資產管理業而言,若方案落地,基金需在投資目標、適合性評估、流動性、託管安排、盡職審查及風險匯報方面作更嚴謹對齊,並確保市場推廣及投資者披露清楚交代10%上限、加密資產的投機特性,以及其在基金風險框架中的定位。業界亦需關注未來指引如何影響產品設計、披露責任、發行人要求,以及合規(包括KYC/AML)與營運風險管理安排。 要點摘要: - FCA建議零售導向的UCITS基金及部分非UCITS基金透過加密ETN配置加密資產,敞口上限為10%,以兼顧市場接觸與投資者保障。 - 零售基金必須確保加密持倉與既有投資目標及風險概況一致;基於投機性,重大加密敞口仍受限制。 - 未受規管及合資格投資者計劃可更進取投向加密或其他投機資產,惟不得向零售投資者銷售。 - 以長期資產(如物業)為主、且面向零售投資者的基金或可能被排除於加密敞口之外。 - 諮詢期為5星期,7月13日截止;議題亦涵蓋穩定幣、託管與質押等更廣泛加密監管框架。